“精神赡养”更暖老人心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04月20日 08:20:57 |
90多岁的李大爷是北京房山区琉璃河某村的村民,前些日子,老人自己蹬着三轮车,颤颤巍巍来到房山法院窦店法庭要求立案。李大爷向法庭告状,说要起诉大儿子李某,要求他常回家看看。闻之李大爷状告儿子要求“常来看看我”的事件,令人倍感心酸。不可否认,“常回家看看”显然已经成为了眼下家中子女的奢侈之举,更成为当今社会不可忽视的“家庭问题”,甚至是“社会问题”。 照理说,老年人将儿女养育成人,如今步入暮年,子女理所应当担负起抚养义务,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和精神上的双重照顾,这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有规定。但人们一提到赡养老人义务时,多想到的都是物质上的给予,而殊不知现在的老人更需要的是精神上的赡养。 生活条件好了,吃穿不愁了,以前看到子女拿点钱、带点东西回来时的开心感觉也不复存在。许多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要求不高,但很看重精神生活,特别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养儿防老”心理,使老年人晚年渴望得到儿女更多的温情。 可是,如今不少做儿女的往往只是给老人提供点赡养费,却很少关心老人的感情需要,觉得满足老人衣食住行就是“养老”的全部,觉得这样就算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平时很少去陪老人散心、娱乐,有的甚至嫌老人背时落伍,不愿与老人交谈、聊天,忽视了对老年人的精神抚慰。 咿呀学语的婴儿需要父母的呵护,年迈的父母同样渴望长大成人的孩子的精神照顾,“老叟比顽童”讲的就是这个意思。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心理素质会逐渐弱化,表现出害怕孤独,感情脆弱,容易灰心丧气等心理状态。因此,作为子女,要多关注老人的心理需求,尽量给老人更多的欢乐,以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 因此,笔者认为,为人晚辈者,要多加体贴理解长辈,在尽好“经济赡养”义务的前提下,多多注重“精神赡养”。如此关爱,可能只是儿孙一句和善关怀的话语、一封平安的家书或一通温馨的电话,这种温情的精神关爱,往往更甚于物质,甚于金钱。 |
原标题: “精神赡养”更暖老人心 |
作者:■ 钱 晶 汪梦月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