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要牢记燃放时间和限燃区域 |
http://www.tlnews.com.cn/ 2018年01月31日 08:54:47 星期三 |
警方严查非法烟花爆竹确保春节平安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的旺季随之到来,广大市民最关心的莫过于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时间。 今年,县城烟花爆竹的销售、燃放时间缩减。据悉,烟花爆竹销售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至2月16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七至正月初一),其他时间一律禁止零售;允许燃放时间:2018年2月15日(农历年三十)、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一)和3月2日(农历正月十五)。 不过,一些不法人员从中看到了“商机”。连日来,我县警方主动出击,开展一系列安全排查工作,严厉打击查处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1月22日下午,我县警方在安全排查时成功查处一个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窝点,当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1188箱。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杭州地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储存量最多的一次。 当天下午,民警在排查中得知横村镇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立即会同县安监部门赶往现场。民警发现,在一处简易的平房里堆积了大量的烟花爆竹,非常危险。经过现场清点,这批违规的烟花爆竹有1188箱。很快,民警找到了烟花爆竹的主人赵某。 面对民警的调查,赵某对非法储存违规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赵某今年36岁,是桐庐本地人,开了一家油漆店。赵某交代,这批烟花爆竹是从安徽小作坊内以低价购买的,并不是正规厂家生产,本想趁着春节销售的旺季赚上一笔,没想到还没有开始卖就被警方查获了。 目前,赵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同时,1188箱非法烟花爆竹也被依法收缴。 据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12月份以来,公安与安监部门协同作战,成功破获涉及烟花爆竹类案件4起,收缴伪劣烟花爆竹2014箱,5名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下一步,我县警方将继续紧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始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不断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突出“宣传发动、整治管控、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四个环节,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春节将至,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勿违规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秩序。对不遵守规定者,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 此外,广大市民应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贪图小利购买伪劣产品,留下安全隐患。同时,市民要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前要仔细查看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点燃后必须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除特殊说明外,千万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要饮酒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出现瞎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凑近观看,要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限制燃放的区域为城北东至天目路,北至分水江,西至洋塘嘉苑(含)沿蒦子山至富春路中石化加油站。城南东至宝兴路,南至城南路,西至金中路。 限制燃放的区域除农历年三十、正月初一和正月十五可燃放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原标题: 市民要牢记燃放时间和限燃区域 |
作者:记者 钱 晶 通讯员 赵鎏杰 王 聪 文/摄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