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惩违法行为 机动车号牌不可乱动 |
http://www.tlnews.com.cn/ 2018年01月17日 09:10:03 星期三 |
日前,县交警部门严惩了两起关于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 市民张某因涉嫌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驾驶证扣12分并降级的处罚。去年9月6日下午5点左右,一辆赣D号牌的重型货车因闯禁被非现场设备拍摄,民警在录入系统时却发现了问题。 “赣D号牌登记信息中显示的是一辆红色解放牌重型货车,而被拍摄的车辆则为一辆红色大运牌重型货车。”民警表示,两车信息明显不符,随后通过“刀锋”系统开展调查,经过海量数据比对,确认该车真实号牌为赣E(两车号牌数字相同)。 去年12月,赣E货车年检到期,但是因该车有非现场违法未处理,所以张某只能前往县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张某交代,为了避免被非现场拍摄,所以从网上购买了号牌铁片,将号牌伪造成了赣E。 无独有偶,近日,民警通过查缉布控系统在县城金东路云栖路口将车牌为浙A0Q**7的汽车查扣。经查,该车涉嫌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套牌)。 去年,民警在录入非现场违法时,发现浙AOQ**7小型汽车的违法存在异常,通过系统查询,浙A0Q**7登记信息为灰色凯马牌小型货车,与照片中的灰色奥德赛牌轿车不符。最终,民警确认该车真实号牌为浙ADF**5,并将该车查扣。 县交警部门表示,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第3款规定,将处以罚款2000~5000元,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市民驾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要心存侥幸,否则将面对法律的严惩。 |
原标题: 交警严惩违法行为 机动车号牌不可乱动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潘贤平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