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借“天眼”追查揪出肇事者 |
http://www.tlnews.com.cn/ 2017年12月27日 08:38:54 星期三 |
摩托车逆向行驶发生事故,驾驶员逃离现场躲回家 本报讯(记者 钱晶 通讯员 潘贤平)日前,潘女士到富春江中队报警,称在12月16日下午,其驾驶电动车在大峡山隧道芦茨胡同路段被一辆逆向而来的摩托车撞倒,对方驾驶员逃离现场。事故造成潘女士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车上另一位乘员方某肋骨骨折。 接警后,县交警大队富春江中队指导员徐长成立即调取了相关监控。监控中,可以明显看见一辆摩托车在出隧道口以后便逆向行驶,与芦茨互通上行的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两车人员均摔倒在地。摩托车驾驶员起身后驾驶摩托车由芦茨互通下,离开现场。 随后富春江中队副中队长徐煊对该摩托车展开视频追踪,发现该车的起点为石舍村,消失点为芝厦村。通过监控卡口信息显示,该摩托车号牌模糊,无法辨识。为了快速破案,徐长成与徐煊两人兵分两路,一边带人对该车在消失点、起点周边村落进行走访,一边继续查找近期的监控,进行核查比对。 通过一系列的监控比对,交警部门发现与肇事摩托车有线索信息交集的另一辆摩托车。而这辆摩托车的车牌能够辨识,通过查询,民警联系到了该辆车的驾驶员。 根据他提供的信息,民警通过走访、调查,终于在建德市乾潭镇某村找到了肇事摩托车驾驶员曹某。曹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但是民警问他为什么驾车离开现场时,他回答:“自己也吓坏了,也不敢报警,于是就躲在家里。” 目前,曹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县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该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同时,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车载人(一名12周岁以下乘客除外)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市民不要抱以侥幸心理,应当安全第一,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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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交警借“天眼”追查揪出肇事者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