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荔枝后被查出酒驾? |
http://www.tlnews.com.cn/ 2017年11月08日 08:26:29 星期三 |
血液检测后,驾驶员交代是前一天晚上饮了白酒 近日,县交警大队横村中队在辖区内开展酒驾专项整治时,遇到一位驾驶员,其第一次酒精呼吸检测的浓度为16mg/100ml,自称吃了荔枝。 当天13时10分左右,一辆灰色五菱浙A号牌小型普通客车被民警拦下,驾驶员为傅某,副驾驶室坐着其妻子。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傅某身上有疑似酒精的气息,遂把傅某带下车进行酒精呼吸检测,经检测,酒精浓度为16mg/100ml。 根据20mg/100ml(含)—80mg/100ml为酒后驾驶的标准,民警告知傅某虽然没有达到酒驾的标准,但因为酒精检测中发现有酒精度,其不能再继续驾驶机动车,需要找个驾驶员帮其把车辆开回去。 随后,傅某有些激动,立即说:“我没有喝酒,我就吃了几颗荔枝。”同行的妻子也随声附和。而后傅某执意要求自己驾驶机动车离开,民警多次向其解释,其均表示不服,还一直嚷嚷着,对酒精检测结果有异议。 民警告知傅某,如果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以进行血液检测酒精浓度,傅某表示要求血检。 经血检,傅某血液内乙醇含量为23.4mg/100ml,傅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交警部门对傅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证六个月、12分扣满的处罚。同时,因为傅某的驾驶证为B2,也将因此次酒驾被降级。 后据傅某供述,在前一日晚上,傅某饮用2两以上的白酒。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要谨记并要遵守,尤其是遇到隔夜酒、隔餐酒的情况,更要谨慎待之,切勿心存侥幸。 |
原标题: 吃荔枝后被查出酒驾?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潘贤平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