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智障女子结婚却不扶养 |
http://www.tlnews.com.cn/ 2017年07月11日 08:56:16 星期二 |
原是为了多领拆迁补偿款 最近,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桩离婚案。 陈先生,今年41岁。2015年,因户籍所在地推行农户下山集聚拆迁政策,一直未娶妻的他,为多享受政府的拆迁补偿款,动起了结婚的念头。随后,陈先生通过中间人介绍,与邵女士的父母联系,要求与邵女士结婚。虽然邵女士自幼身体残疾(智力二级残疾),但陈先生表示,他接受邵女士的身体状况,且婚后会善待邵女士。于是同年11月,素未谋面的两人就登记结婚了,邵女士的户籍也迁入陈先生的户籍所在地。 对于陈先生来说,媳妇有了,钱也有了,日子本该是幸福美满的。但是,婚后陈先生并不愿意与邵女士共同生活,以至于邵女士一直居住在父母家,由父母照顾。而陈先生却领取了属于邵女士份额的拆迁补偿款共计8.9万元,也不支付扶养费。且据邵女士一方了解,陈先生还拿着领到的拆迁补贴,进城买了商品房。 为此,邵女士父母多次试图与陈先生及其家人联系,但他们始终回避不予理睬。无奈之下,今年5月,邵女士一方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先生支付扶养费共计2.6万余元。 法官指出,依据《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本案在庭前调解中,陈先生一方提出,愿意离婚。邵女士一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支付拆迁补助款和扶养费共计9.7万元。 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陈先生归还应属邵女士份额的拆迁购房补助款,并支付邵女士扶养费,共计9.7万元。 |
原标题: 男子与智障女子结婚却不扶养 |
作者:记者 叶钽 通讯员 童法 网络编辑: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