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抓获一名违法饲养猫头鹰人员 |
http://www.tlnews.com.cn/ 2017年07月05日 08:52:09 星期三 |
近日,县森林公安局接到县公安局分水派出所来电,称在工作中发现分水镇武盛村九龙小区一出租房内有两只疑似猫头鹰的幼仔。森林公安民警立即赶赴分水镇进行调查,经过林业技术专家的鉴定,确认为两只领角鸮幼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初步侦查,这两只领角鸮幼鸟为出租房的租客徐某通过网络途径从他人处购买所得,并将它们作为宠物饲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规定,徐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已对这一行为立案侦查。 民警提醒,鸟类是生态网的重要一环,保护鸟类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国家对生态环境以及野生动物的保护越来越重视,相关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对于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也越来越大。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如果遇到有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
原标题: 我县抓获一名违法饲养猫头鹰人员 |
作者:通讯员 王铭丽 记者 陈艺琨 网络编辑: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