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道树挡了店招牌 店主欲挪走 |
http://www.tlnews.com.cn/ 2016年12月08日 08:55:24 星期四 |
市政发现及时制止,行道树属城区绿化,不能随意修剪、砍伐、移植 “你们快过来,这里有人在私自开挖人行道上的树池。”近日,县住建局城建热线接到市民来电,称在路过学圣路县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门口时,看到有人正在马路对面开挖人行道上树池的侧石。他疑惑,这种破坏公共绿化的行为不需要经过审批吗? 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县市政园林管理处立马安排工作人员赴现场查看。到达现场时发现,该树池的侧石已经被挪开。“我家就在这附近,今天过来买菜的时候看到这里被挖开了,估摸着店家觉得大树挡住了自家招牌,想换位置,但随意破坏公共绿化不应该啊。”一位路过的市民感叹道。 工作人员连忙上前劝阻该市民的破坏行为,并督促其将现场恢复原样。该市民称,因为行道树太高,挡住了他家的店面招牌,所以才临时起意,想把树挪个位置。“私自开挖的做法肯定不对。”该处养护科的工作人员表示。 “行道树属于城区绿化,不能随意修剪、砍伐、移植。如果要修剪、砍伐或移植的,必须要向住建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行道树遮住信号灯、影响到管线安全,或者树枝长到住户阳台上,在申请后,市政方面都会修剪的。但是,像遮住店名、广告牌等情况,申请修剪、砍伐或移植的,一般不予同意,“毕竟行道树是先种的,而店名和广告牌经常变换,不能因此随意砍伐行道树。” 而根据绿化补偿相关办法,单位或个人经批准后移植、修剪、砍伐城市树木的,需要缴纳相应的绿化补偿费。 记者咨询县城市管理局了解到,对于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依法依规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国家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故意毁坏城市绿化的行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当事人停止侵害并予以处罚。 |
原标题: 行道树挡了店招牌 店主欲挪走 |
作者:记者 叶钽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