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新、鼓励就业我县出台政策鼓励大众创业 |
http://www.tlnews.com.cn/ 2016年10月16日 08:52:42 星期日 |
日前,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并从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县人社局等部门制定了五个配套文件予以贯彻落实,政策主要通过大力促进大众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那么这部《意见》,能够给我县劳动者以及创业者带来哪些实惠呢? ![]() “这次新出台的《意见》,相比较于过去的措施,更加注重对创新创业的政策倾斜。而在面对的对象上,对于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就业帮扶,也更为重视。”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就业管理处副主任徐建国向记者介绍道。他用“8823”这个数字对《意见》中的政策措施做了一个概括:即在创业方面与吸纳就业方面,各有8项较为突出的措施。而在灵活就业政策上,推出了2项规定。公益性岗位政策,分为了3类。 在扶持创业8项政策中,规定了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除了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意见》还设立了专门针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资助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其中,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成为个体工商户的,还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特别是针对外来创业人员,《意见》规定在我县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0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民办非企业每人每月可享受300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 除了创业补贴外,《意见》大力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为创业者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营造出宽松的创业环境。《意见》中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30万元,全额贴息对象扩大到高校在校生和毕业5年以内(本县户籍不设毕业年限)高校毕业生、本县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退役士兵。 在创业平台方面,《意见》鼓励创业者们积极整合到各类创业园区。对被确定为县“创业示范基地(园、村)”的,可享受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资助;入驻经认定的县城创业园的,可享受不超过0.8元/天/平方米标准50平方米以内的房租补贴。 新兴的电子商务创业得到了《意见》的支持。《意见》规定,对在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创业1年(含)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其中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补贴标准可提高到1万元。 除了营造良好的创业条件和环境外,《意见》规定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县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个人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就业补助。同时,《意见》还对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群体给予重点就业扶持,通过就业补助、社保补贴等方式来降低他们的就业负担。 另外必须一提的是,原先失业者使用的《桐庐县失业证》、《桐庐县就业援助证》和《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今后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实行实名登记制,仅限劳动者本人使用。就业和失业登记、就业援助、享受就业创业政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唯一证件凭据。 |
原标题: 支持创新、鼓励就业我县出台政策鼓励大众创业 |
作者:记者 杨露萌 文/摄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