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轮电动车“裸奔”安全隐患大 |
http://www.tlnews.com.cn/ 2015年03月29日 09:08:55 星期日 |
无牌无证 监管遇真空 这几年,不少市民在路上都看到过四轮或三轮电动车,由于驾驶这类车不用驾考,又能挡风避雨、保暖防寒,很受一些中老年消费者的青睐。不过,虽说这车小巧又“环保”,但却是无牌、无证“裸奔”的“黑户口”,给道路安全带来很多隐患。 2014年1月,市民钟先生花费了几万元钱在县城某四轮电动车经销点购买了一台四轮电动车,原想着比走路方便,还能省点路费,谁知待开车上路时却被执勤交警告知四轮电动车不能上路行驶。此后,钟先生不仅被交警罚了两次款,还被拘留了一次,这让他后悔万分。钟先生想退车,可和经销商交涉多次都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向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投诉。 12315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工作人员先后多次耐心协调,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经销商一次性付给钟先生补偿款4000元,车辆由钟先生自行处理。 自去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已接到类似投诉6起,但目前成功调解的只有钟先生的这次投诉。 从该局对我县四(三)轮电动车销售和使用情况排查摸底的数据显示,全县主要有8家四(三)轮电动汽车经销店,销售的以河北御捷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捷马”品牌为主,还有少量新能源“众泰”电动汽车和残疾人用车。购买对象多为中老年人,主要用途为接送孩子或代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县市场上已销售的四轮电动车有80多辆,有近50辆因违法上路被查扣。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四(三)轮电动车虽方便,却问题多多。 从监管角度看,因为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目前四(三)轮电动车市场在监管上还是一个盲区。从生产环节看,四(三)轮电动车没有列入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不需要3C认证,因此生产此类车辆并不违反国家生产许可政策。 从流通环节看,此类车辆销售没有前置许可,县内8家四(三)轮电动汽车经销店已在县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且均有“电动车销售”的经营范围。由于其销售的电动车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故此类电动车上市销售行为并不违法,而部分经销商也已在销售时告知消费者此类车辆无法到交通管理部门上牌,这也使县市场监管局缺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从使用环节看,县交警部门认为此类车辆属于机动车,需登记上牌方可上路行驶。然而,对尚未列入国家工信部公布的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的四轮电动车,交通管理部门无法为其办理登记上牌手续,也不能颁发临时通行牌证,因而此类车不具备上路的合法资格,只能在旅游景区、公园、游乐园、度假村等非道路内行驶,或者作为区域巡逻和楼盘、会所等代步专用车。 “不用考驾照,价格也不贵,年纪大的人接送孩子挺好的。”沈大伯住在城北,外孙女就读的幼儿园却在城南。他说,有时候在街上看到四轮电动车,偶尔也会有些心动,“家里孩子不让买,说不安全,不然我可能也会买。”在采访中,不少中老年人和沈大伯持相同想法。 “其实,很多消费者购买这类车只是为了图方便,缺乏安全意识。一方面,我们希望消费者能提高安全意识,另一方面,今年我们联系了县交警大队,对辖区内8家主要经销商进行行政约谈,要求经销商关注售后工作,并在销售车辆时必须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该局已经联合县交警部门向经销商下发了《销售告知书》,要求经销商必须告知消费者,此类车辆不能上机动车号牌,以及上路行驶和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后果等。 同时,该局也提醒市民,在购买四(三)轮电动车时,务必先了解清楚此类车辆的基本情况,千万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的便捷而冲动购买。否则,一旦上路行驶,不仅要罚款还要被扣车,可就亏大了! (通讯员 卢茂华 记者 邵惠燕/文 吴 图/图)
|
原标题: 四(三)轮电动车“裸奔”安全隐患大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