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少年英雄流血又流泪 |
http://www.tlnews.com.cn/ 2014年11月27日 08:44:42 星期四 |
15岁的辽宁少年张鑫垚,车祸中勇救同学,自己却身受重伤,一只眼睛失明。为治疗,家里背了30多万元外债。 然而经当地政府部门认定,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但是,这个称号却没能授予给他。因为张鑫垚还未成年,对于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当地政府是“不鼓励也不提倡”。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张鑫垚仿佛变了个人。据他姑姑介绍,张鑫垚以前脾气特好,可现在经常狂躁不安。由于车祸造成的尿崩症,鑫垚平均每15分钟就要上一次厕所。更令人惋惜的是,鑫垚的右眼已经失明,左眼也只能看到一条线。为了给他治病,家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了不少外债,让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国家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也有相关的奖励政策。例如在辽宁省,若省政府授予称号,见义勇为者将获得数额不菲的奖金,医疗机构将优先救治,公益性岗位将优先安排等。然而,处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辽宁省并未把这一群体纳入到见义勇为相关的奖励政策中。所以,年少的张鑫垚面临着无人救助的窘境。 诚然,未成年人因为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应该不鼓励、不提倡他们见义勇为。可在危险面前,年少的张鑫垚没有考虑自己的安危,而是勇敢地挺身而出,把希望让给同学,危险留给自己。难道仅仅因为他是未成年人就硬生生地将他拒之于见义勇为的门外吗?笔者认为,见义勇为不应该把年龄作为评定的硬杠杆,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也应该被认可。怎能让年少的英雄流血又流泪呢? 见义勇为不分年龄大小。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虽然不鼓励,但不能因为不鼓励而否定他们的英雄壮举。当未成年人因见义勇为而遭遇生活困境时,相关部门更应该伸出双手,帮助他们迈过难关,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庆幸有这么一群正直的孩子。希望社会的温暖能让他们在成年后,对自己当年的勇敢行为不后悔。 |
原标题: 别让少年英雄流血又流泪 |
作者:吴芬芳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