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祛“广场舞之殇” |
http://www.tlnews.com.cn/ 2014年05月29日 08:24:10 星期四 |
天气渐热,一到傍晚时分,江畔、小区内、商场外的大小广场开始热闹起来。除了散步遛弯,最常见的便是热闹的广场舞。热衷于跳广场舞的妇女们,说起广场舞带给自己的乐趣,手舞足蹈,笑逐颜开。但笔者身边也有不少一提起广场舞就怨声载道的朋友,理由无非是扰民、占道。 作为一种群众娱乐、健身活动,广场舞近年来备受青睐,参与跳广场舞的队伍逐年壮大。但广场舞之热也让各种问题和矛盾日益凸显。不堪广场舞噪音之扰,居民购置高音炮以噪制噪;对抗噪音业主鸣枪放狗;居民停车要与广场舞大妈抢占地盘……因为广场舞,各地掀起了花样百出,甚至行事极端的驱逐广场舞之战。 关乎广场舞的战争不绝于耳,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只能被驱逐,如何让跳广场舞者和周边居民和谐共处呢?事实上,“广场舞之殇”被治愈的例子不在少数。温州市鹿城区制定出台《广场文化活动公约》,对广场舞的跳舞时间段、跳舞伴奏乐音量等做出约束性规定,既照顾到跳广场舞者的合法权益,也照顾到附近居民的合法权益,无疑找到了一条解决广场舞扰民问题的“捷径”。 广场舞既不能一禁了之,也不能听之任之,换位思考,找到平衡点,才是两全其美之道。在不同市民的健身权与休息权之间,政府要做的便是充分发挥职能,从制度、管理、引导等方面照顾到双方的利益,让舞者有章可循,让居民没有怨言。 当然,法律法规的制约、制度公约的引导只是政府缓解双方冲突的无奈之举。要真正祛除“广场舞之殇”,就需要跳广场舞者多些公众意识,广大市民多些包容心,只有双方共同做出努力和让步,广场舞才能真正强身健体,同时也成为一道别致的风景线。 |
原标题: 如何祛“广场舞之殇” |
作者: 黄明芳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