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营销 让人欢喜让人忧 |
http://www.tlnews.com.cn/ 2014年03月27日 09:09:38 星期四 |
随着微信用户的爆炸式增长,很多商家纷纷利用微信平台这个工具来做营销。我们在公交车上、电视上、网络上、报纸上各企业的二维码,甚至在KTV唱歌、在饭店吃饭、房间里面、餐桌上面都布满了二维码。还有不少的微信用户也在朋友圈里晒起了各式“宝贝”,希望通过朋友圈为自己的商品打广告。然而,随着微信营销的普及,所产生的问题也不容小觑。 微信朋友圈频现营销 如今,微信已经是很多人必不可少的一个社交工具了。微信里面有个朋友圈,这个朋友圈就类似原来微博的一些社交的功能,让互相认识的人之间沟通一些感情、晒晒感受,甚至是晒一些比如说出行、吃饭等。 本来朋友圈是熟人或者朋友之间交流分享的一个“圈子”,如果你想看到我的状态,那你必须要成为我的好友,这样才能看到对方的朋友圈。有的晒美食,有的晒旅游,包括晒包晒衣服晒孩子,记录吃喝玩乐外加很多心情不爽的就吐槽。微信的朋友圈成了大家最热衷晒生活的场所。可是有一些“朋友”突然天天晒起了高仿的奢侈品包、从国外买来的护肤品,包括推荐新款衣服和美食,这其实是一些微信用户利用这一平台打起了广告,搞起了促销。微信营销就以这样“晒”的名义悄然渗透到生活里了。朋友圈成了他们展示商品的平台,配合使用微信交流,买卖双方互加好友,就能实现交易。 微信营销开放性强、实现效率高,内容具有传播动力,带来的营销效果不可小觑。随着全民微信时代的到来,微信营销也成为各类商家抢占的高地,越来越多的商家也看中了这一营销手段,纷纷建立起企业自己的广告平台,不仅节省了庞大的广告开支,也节省了人力开支,让老客户非常方便地转发介绍,形成爆炸式传播。商家建立微信后,开展的活动通过老客户自发地进行分享传播。传播非常简单,只需要分享到朋友群,老客户的朋友都可以看到。而且微信上面的粉丝,都是自己的好友,信任度非常高。 如去年开始在微信平台上崭露头角“乐享桐庐”,发布内容都是一些饭店、宾馆、足浴店、KTV、房产信息等一些商业信息。不少消费者就是通过这一平台了解相关打折优惠信息,从而选择。一位热衷玩微信的朱女士就十分关注“乐享桐庐”相关商家推出的优惠活动。她说,这个微信群就是经身边的朋友介绍而加入的。身为“吃货”,她会时常关注当地美食圈推出的打折活动及新商家开业信息。这个微信群还经常会推出商家抽奖活动,朱女士经常会参加一些免费抽奖的活动,如参加美甲店抽奖抽到免费美甲一次,参加海博大酒店“砸金蛋”活动也中到了价格298元的免费套餐。她说,只要手机在手,足不出户便可知晓桐庐的商业信息,这个平台还是不错的。 此外,也有不少微信用户将自己的业余爱好转为赚钱“利器”的。吴女士说,她的一位朋友一直以来爱好蛋糕烘焙,自从玩微信以后,这位朋友就经常将自己烘焙好的蛋糕图片发到微信上。居然有不少人前来询问是否出售。问的人多了,她也就“顺水推舟”在微信上卖起了蛋糕。朋友通过微信转发,人气大增。相较于淘宝,微信营销的运营成本和操作难度要小得多,卖家可以直接拍照通过手机上传,并且可以与买家进行点对点的直接沟通。她将自己喜爱的蛋糕烘焙与时下最为流行的微信相结合,既获得了微信营销带来的人气,又赚取了收入。 据腾讯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微信注册用户量已经突破6亿,是亚洲地区最大用户群体的移动即时通讯软件。上线仅三年,月活跃用户数量已经超过了2.7亿人,其中公众账号数超过200万个,每天能保持大约8000个的增长速度。 微信营销带来新问题 微信、朋友圈本来不是商品交易的平台,在这上面做生意、买东西靠谱么? “微营销”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难题,最集中的有这几点:辨识难、维权难、监管难。 首先是商品品质难辨,往往卖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买家容易被“牵着鼻子走”。“微信上购买东西挑选起来是方便,而且还能与卖家一对一的沟通,很多东西的售价比网店还要便宜。但其品质如何,真的很难识别。”网购达人张小姐说。 张小姐称,此前她在微信上看中了一款衣服,对方说是出口转内销,价格便宜,品质有保障,看了图片确实也不错。付了钱,收到衣服后才发现,衣服并没卖家说的那么好。 “在微信上购物,特别容易被卖家的图片和言语牵着走,你问他们什么,只会听到好的,不会听到坏的,消费者看到好看的图片,加上卖家的吹捧,很容易轻信。”在银行工作的钱女士就遭遇了这么一回。花了五六百元,买了个包,到手后发现质量并没有想像中的好。 钱女士想买一款新包,在店里一直没找到合心意的。一朋友介绍说,有认识的人在微信上开了网店,款式多,价格实惠。钱女士就加了卖家的微信,千挑万选看中了一款心仪的包。经双方谈价后,就往对方指定的账户里打去550元钱,加上快递费30元,共580元钱。可才一个月不到,钱女士就发现,皮包遇水褪色、包柄断裂、五金配件不牢固等问题。经交涉后,卖家表示,只要钱女士把包寄回,卖家拿到厂家免费维修,并由卖家承担来回的快递费。钱女士对这一协商结果表示认同,但最终还是放弃了。钱女士说,卖家在广东东莞,这路上来来回回时间花去不少,包的问题还是自己想办法解决算了。同时也表示,以后不会轻易在微信圈里购物,因为若出现问题实在是麻烦。 这些消费者的遭遇,其实就是“微营销”的问题之一。记者在浏览微信、微博上的商品,有一个共同点:商品堪称完美,没有差评。“这种现象并不能说明通过‘微营销’卖的商品就真的完美无缺,一款商品看起来很好,但往往不真实。”在网上卖包多年的刘先生说。 刘先生透露,通过微信、微博卖的东西,是好是差,大多由卖家说了算,微信上购物,买家要看什么商品,卖家就给什么图片,双方一边聊天,一边讨价还价,消费者会觉得,对方是朋友,卖家的话应该是可信的。刘先生说,这样的模式形成的销售环境,会让消费者更加“雾里看花”,商品的质量既不能通过其他消费者的评价来权衡,也难以用肉眼来分辨。 在微信上买东西,不少是熟人推荐,买卖关系的形成主要还是靠“诚信”二字,买卖基本没有书面凭证,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往往只能“哑巴吃黄连”。 一位在微信上做过生意的卖家透露,如果真的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他就会给予更换一件,毕竟还想“细水长流”,做以后的生意,但如果有消费者坚持要退货,而且大家都不太熟,他宁可把对方拉进黑名单,或者直接删除,只做“一锤子买卖”。 利用微信来卖东西是潜移默化的,好歹消费者很好辨认出它是一个交易行为,还能当心一些。但是,有一些陷阱却隐藏在“馅饼”下,也是在微信朋友圈里特别常见的一种,那就是,通过“集赞”来推广营销。 “集赞”是眼下不少商家在微信的营销推广手段。微信用户转发产品信息到自己的朋友圈,吸引一定数量的朋友来“点赞”,商家承诺赠送产品或者服务。天上掉馅饼,不少人爱上集赞。不过有些消费者发现,不少集赞活动就是大忽悠。 “用户在朋友圈分享并集满50个赞,可以免费拍摄照片一组。”前一段时间,赵女士在微信上看到某摄影店发的点赞活动广告,想着动动手指的工夫,也不需要花钱,便参与了该活动。她集满了所需赞数,拿着手机跑到摄影店去,却被告知就是免费拍一下,若要洗出来需另外付钱,同时底片是不能带回来的。她说,如果只是用照相机免费拍,自己在家也可以用手机、相机拍了,用不着去摄影店了吧,这个的“点赞”根本就是误导消费者。不少市民认为,商家“点赞送礼”其实就是一种营销手段,但部分商家不讲诚信,纯粹是噱头为赢取关注。 “自从‘微信点赞’风靡以来,确实有不少商家都打着点赞活动的旗号在欺骗消费者。”相关人士表示,商家承诺微信点赞就送礼品的行为属于民事上的“要约行为”,微信用户认可并完成商家指定行为的要求,就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商家必须依法履行,否则就属于违约。 此外,微信“点赞送礼”活动中,商家经常会作出“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的说明,这其实是属于“霸王条款”。县工商部门相关人士指出,新《消法》特别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的,应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商品的数量和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不得以声明、店堂告知等方式,作出排除和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商家搞“点赞送礼”活动,就不能只说点赞有机会获赠品,还要注明究竟有多大机会、赠品有多少、怎么摇奖等信息。如果商家在活动条款中并没有明确兑奖的个数和截止时间,那么该商家就应无限期把奖品兑换给消费者,否则将涉嫌欺诈。 碰到消费纠纷维权难 以往,通过网购平台买东西,消费者可以货到付款或者通过支付宝在收到货之后再确认支付。那么,在微信里如何操作呢? 在微信圈上购物,消费者一般是直接把钱打到卖家账户上,若是网上支付的就是把汇款截图发过去,若是银行汇款就把汇款凭证拍下发到卖家的微信上,再由卖家给消费者发货。如钱女士买包,就是通过银行汇款,再拍下凭证发到卖家的微信上,对方确认已付款后再发货的。对于这种在微信上购买“擦边球”产品的用户,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可能面临维权无门的风险。 县工商部门相关人士指出,微信营销作为一种新鲜事物,目前营销主体堪称“零门槛”,且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违规违法现象发生后很难追责。另外,微信以好友或朋友圈的形式进行传播,如发生违法行为,危害将会以几何倍增的速度迅速扩展,影响极大。但目前,对于微信营销的监管还存在很多空白。 与网络购物平台对消费者开放不同的是,“微营销”相对比较私密。特别是微信好友,一般要通过微信号、手机号或者QQ号添加,如果不是有人介绍,这些账号很难被找到,而其销售的商品信息,也往往只有好友才能看到。 “比起微博,微信的隐蔽性更强,所以,现在在微信上卖东西的人也越来越多。”熟悉“微营销”的业内人士说。就是因为私密性、隐蔽性,也给监管带来了难题。我国现在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微销售”进行管理和规范,无法可依,给执法和监管带来了一定难度。 在微博或微信上卖食品的,大多为家庭作坊,没有相应的实体店铺,监管难度很大。建议消费者尽量不要在微信圈里买食品,因为发生质量问题很难追根溯源,消费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目前还未接到过微信销售纠纷的相关投诉。由于卖家在销售时很隐蔽,不像那些实体店或者网上经过认证的卖家,找起来很难。”县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说,一定要有明确的投诉主体,这包括商家的地址、负责人等信息。消费者通过微博、微信购物,多为直接汇款,或通过见面交易等形式完成,这些交易大多没有凭证,一旦卖家消失或者找不到,消费者维权难,他们也很难监管。 虽然消费者发现一些账号在进行不法销售可以向微博、微信的运营商投诉举报,他们也会视行为情节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理,严重的将查封账号。但那些卖家并不担心,一个账号被查封,往往会重新申请新的账号,这也是运营商监管面临的难题。 微信购物还需擦亮眼睛 目前,微信朋友圈里“生意”味道越来越重,俨然成了广告、推销的“新阵地”了,当下的维权细则显然跟不上这种新兴事物的脚步,比如相关法规没有哪条哪款规定商家这么做违规、违法,相关部门也无处罚先例,监管的空白亟需填补。 微信集赞营销模式是通过微信平台、企业和个人建立私人账户进行信息沟通和商品交易,没有进行必要的工商登记和注册程序,完全避开了政府的监督管理、营业税收征缴。如果微信广告涉及虚假宣传,侵害微信用户利益时,一是找不到适用法律法规,一方面是因为微信广告发布没有准入门槛,任何人掌握方法都能发,而且微信营销发布者难以追踪,发布方还随时可以删除其使用无记名电话卡发布的宣传内容及全部广告的内容,网络使现实追踪难点太多。因此,县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微信圈里购物,还是要谨慎为之。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有第三方销售平台、有实体店或者经过认证的卖家,同时不要轻信卖家夸大的宣传、不实的评价,认真比较后再做决定,不要卖家说什么就全盘相信。 而对于通过微博或微信代购的消费者,也要选择可信赖的卖家,比如经常往来国内外的、长期定居国外的,货源比较有保证。无论通过何种渠道代购的商品,都应要求卖家提供购买凭证。 在网上购买药品和保健品前,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网上查询相关数据,尽量不要购买国家禁止销售的产品,那样安全得不到保障。 另外,要记住一点,遇到价格特别便宜的商品,一定要提高警惕,很有可能产品品质有问题。 同时,通过微博、微信渠道购买的商品,还要注意保留相关凭据。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消费者在形成买卖关系时最好保留一些书面凭证,如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有条件的话,还要保留交易信息单,涉及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有了相关凭据,消费者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或者产生纠纷,可以通过一些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消费者还可以向微博或微信营运商投诉举报,寻求他们的帮助。 相关部门认为,尽管“微营销”面临监管上的难题,但如果消费者确实碰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可及时反映。 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把微信营销纳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发布微信营销的法人和自然人资格,让各主体承担应有的责任。同时,可探索建立微信营销标识制,要求所有微信营销行为必须明示其行为性质,及发送者的单位和联系方式,并以法律形式加以规定,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可依照相关法律进行查处。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门也要密切合作,加强对微信营销的监管。 |
原标题: 微信营销 让人欢喜让人忧 |
作者:记者 叶凌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