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学生溺亡之痛 |
http://www.tlnews.com.cn/ 2012年06月27日 08:23:12 星期三 |
编者按 一年一度的暑假又将到来,这是孩子们难得的假期,但他们的安全问题始终是家长们的一块心病。近年来,青少年意外伤亡事故逐年递增,使我们不得不再次关注这一话题。即日起,结合近年暑期中经常发生的安全事故案例,本报特别推出暑期安全系列报道,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孩子们的暑期安全。 案例回放: 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痛心。 案例分析: 针对近期各地发生的中小学生溺亡事故,县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 据统计,2001年至2011年,我县中小学生共溺亡51人,其中去年6人。从近十年来的溺亡事故分析,我县溺亡学生以小学生为主,占整体溺亡人数的70%左右;溺亡地点多发生在分水江与富春江,比例高达50%,其次是河、溪、渠。 警示: 每年的夏季,都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酷热的天气会把更多的中小学生吸引到清凉的河边。“严禁到河流、池塘游泳。”这句话尽管学校及相关部门年年都有强调,并且做了大量的工作,媒体也总是呼吁关注暑期学生安全,但还是有一些孩子踏入“禁区”,最后发生意外。每次看到、听到这样的消息,都令人扼腕叹息。那么,该如何尽量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保障中小学生的暑期安全呢? 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近日发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2年第1号预警通知》,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各乡镇(街道)、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防范工作。特别强调,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访、家校联系卡、校讯通、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孩子的管理和教育,警示孩子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和报警方法。 除了教育部门,县宣传、水利、安监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校园周边及学生居住地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摸清江河、溪流、水库、池塘等水域的安全隐患。在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等。全面加强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的管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相对较差,又忙于生计,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一般年龄较大,往往疏于对孩子的监管。各乡镇(街道)及村委要重点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事故逐年上升的态势和特点,利用“基层走亲”活动,进村入户,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管和教育。 “光靠政府部门的努力还远远不够,需要社会特别是家庭的重视。”县教育局安全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中小学生的自制力以及对危险的判断力都比较弱,要避免发生溺水等意外事故,除了学校等有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外,家长也应该负起责任,不管是父母,还是爷爷奶奶,都要时刻督促孩子远离危险地带,同时还应该教会孩子一些相应的自救知识。只有这样,在危险来临时,孩子们才能更从容地应对,获得更多生的机会。 除此之外,社会也应该为学生的安全尽力。市民发现有学生下河,应当及时劝阻;教师在暑期也要经常与学生沟通;家长应加强自身教育能力……相关负责人表示,暑期学生安全保障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家长、学校、政府部门、社会力量等各方共同参与。 如果在游泳时遇手脚抽筋等危险情况该怎么办?“要保持镇静,一边呼救,一边自救。”我县一游泳教练支招说,当手指抽筋时可以突然握拳,再快速用力将手指张开,反复几次,以此化解;脚趾抽筋时可仰卧水面,用力往上扳脚趾,腿蹬直;大腿抽筋时,将抽筋的腿弯曲,与身体成直角,然后双手抱住小腿用力使其贴在大腿上,向前伸直,反复做3~5次;小腿抽筋,用抽筋的腿对侧的手,握住抽筋小腿的脚趾,用力向脚背方向扳动,用同侧手掌压在膝盖上,帮助小腿伸直。 针对近年来高发的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现象,教练提醒,救人者不可正面施救,应从背后靠近溺水者,托起其头部,或抓住其头发,也可扶住其腰部往岸上拖。如果溺水者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要掏出其嘴里的淤泥等一切可能堵塞其气管的物件,拉出舌头,以防堵住气管。简单施救后,要赶紧送医院救治。 |
原标题: 远离学生溺亡之痛 |
作者:记者 赵 丽/文 吴 图/图 网络编辑:董振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