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物业 打造和谐小区 |
http://www.tlnews.com.cn/ 2011年12月26日 07:58:52 星期一 |
物管人员查询外来车辆 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于是不交物业费;而小区物业费收缴不齐,物业公司难以为继,只能撤出小区。一旦物业公司撤出,小区没人管理了,财物被盗、乱停车、卫生没人打理等等问题就出现了……近年来,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同时上演。 从采访中了解到,县城的物业公司走到撤出小区这一步纯属无奈之举,有的小区物业费只收两三角每平方米,都收缴不起来,不少物业公司已经在贴钱运营,作为物业公司没办法长时间这样运营下去。而作为业主,他们则认为,交了物业费却享受不到该有的服务,那缴纳物业费干嘛呢,不如不交,这样的恶性循环,导致的结果是双方都得不到好处。 究其原因并不复杂。一则我县物业管理行业由于起步晚、起点低等多方面原因,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比如物业管理公司资质普遍比较低,大多以三级资质为主,有的物业公司内部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好,难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等等。其次少数市民支持配合物业管理工作意识不够,缴交物业管理费的自觉性不高,导致部分物业管理公司运行困难。对于这些存在的问题,老百姓有意见,企业也有怨气,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促进我县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质做优,规范物业服务标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今年,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我县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扶持。 意见规定,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专项用于付出管理普通住宅类(小区平均物业收费标准低于1元/平方米.月)、符合资质要求的物业企业发展,实行业绩以奖代补。同时,设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升级奖,当年资质由三级升为二级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二级升为一级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设立物业服务企业优质服务奖。当年所服务小区获得县、市、省级最佳(优秀)物管小区荣誉的物业管理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还设立无物管小区和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鼓励奖,凡对无物管小区和保障性住房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按每年3~5元/每平方米标准奖励。同时对每年增长服务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前期物业除外)。 此外,为减轻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压力,对其所需缴交的物业管理费实行适当减免,减免资金由县财政安排。对物业服务企业引进人才和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享受县有关政策。存量房交易需提交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物管费缴纳证明(无物业服务企业由所在社区出具)。 县建设局房管处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服务与业主的利益息息相关。作为社会最基本的服务行业之一,政府将努力帮助其打造一个相对和谐的环境,出台鼓励政策就是一个信号灯,目的就是通过鼓励措施,让物管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加强人员培训、参与行业评优,从而提高服务水平,解决现在物管行业存在的各种问题与困难。 |
原标题: 政府扶持物业 打造和谐小区 |
作者:记者 王丽晓 通讯员 高静/文 黄强/摄 网络编辑:董振华 |